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5人,其中勤务辅警12名,文职辅警3名,芷江户籍。具体详见《芷江县公安局2022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等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招聘信息通过芷江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时间和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7月8日17:00止(公告期间上班时间接受报名)。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个人征信报告1份、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资料到芷江县公安局(芷江镇明山南路)办公楼510室报名,填写《芷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等资料 (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法规知识、时事政治等,文职辅警加试写作,总分100分。
(二)面试: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成绩合成: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能测试与体检。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根据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含吸毒检测)。
经笔试、面试后,体能测试达标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前10名者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警务辅助人员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六、考察。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生报名资格、遵纪守法、报考资料真实性再次考察核实。
七、递补。报考人员在体检、政审等任何一个环节中不合格或招聘过程因各种原因出现拟招聘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芷江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办理招聘手续,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局属各单位、各派出所从事辅助警务工作。
薪酬待遇
辅警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工会待遇。按规定配备服装。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招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期间,需全程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三、本次招聘政策由芷江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745-6836122(仅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接受咨询)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