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公安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为进一步加强公安辅警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辰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2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回避的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测、体检、政审等程序,严格选拔聘用,确保队伍素质。
三、招聘计划
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3名,限男性。
岗位1:巡警特警岗位勤务辅警9人。岗位分配时服从调剂。
岗位2:安坪派出所勤务辅警2人。
岗位3:田湾派出所勤务辅警3人。
岗位4:火马冲派出所勤务辅警5人。
岗位5:黄溪口派出所勤务辅警4人。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限辰溪县户籍,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与公安工作相关专业技能的人员可放宽户籍、年龄等限制。
(三)辅警身高原则上要求1.65米以上,巡警特警1.70米以上。以体检检测结果为准。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五)应具备辅警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级文件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辰溪公安微信公众号和县人社局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自愿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5月31日;
3、报名地点:辰溪县公安局办公楼四楼418室,咨询电话:0745-7865345;
4、报名要求: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征信证明(银行出具)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退役人员还需携带退役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及填写信息进行全面审验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开考比例。按照招聘岗位1:2的开考比例,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考试。
(五)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得分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占综合成绩的50%。
(六)面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笔试得分按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占综合成绩的50%。
(七)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50%加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
(八)体能测试。根据综合成绩,以1:2比率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考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执行。体测不计成绩,达标即可。
(九)身体检查。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和笔记加面试的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吸毒史检测纳入体检项目。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考察政审。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要求,对入围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十一)空缺递补。在体能测试、体检和政治考察中,发现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二次。
(十二)相关公示。笔试、面试、体测、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束后,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辰溪公安微信公众号和县人社局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十三)确定聘用。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在人社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
笔试、面试、体测、体检和政审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
1、月基本工资2000元(工资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并按工作时间逐年递增。
2、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待遇。
3、按规定配备服装。
七、监督电话
0745—7865325
辰溪县公安局
辰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