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2023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城区学校教师配备和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学科需要,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调教师。
一、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编制、岗位许可原则;
3、城区学校学段学科需要原则。
4、学校择优推荐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县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计划
共计125个,其中,初中教师45名,小学教师80名,详细学段学科及选调计划见附表2。
四、报考条件及要求
1、政治素质要求:热爱教育,关爱学生,重德守纪。
2、在本县农村学校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
3、报考初中学段的教师应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年龄要求在42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小学学段教师应具备小学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每人限报一门学科。
5、农村同一所学校推荐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不得超过2人。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2)有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或正在立案调查的;
(3)近5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7、本次对选调进城教师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学期。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1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 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学校已审签的《沅陵县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份。
4、咨询电话:0745—4222045
(二)资格审查
1、由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对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才能参加考试。
2、对填报申请表内容不实、提供证件等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三)考试(卷面100分)
1、考试时间:2023年8月15日上午9:00 —11:00
2、考试地点:沅陵县辰州中学
3、考试内容:学段学科专业知识。
4、考生的卷面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选调。
(四)评先评优加分
加分以近5年来获得的荣誉为加分依据,以下层级荣誉与教育工作相关方可加分:1、获国家、省、市、县级党政机关关于教育工作的相关表彰、奖励和授予“优秀共产党员”、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分别计4、3、2、1分;2、获国家、省、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教育部司局级表彰奖励等同于省教育厅表彰奖励,省厅处室表彰奖励等同于市级教育局表彰奖励,市教育局科室表彰奖励等同于县教育局表彰奖励),分别计3、2、1、0.5分;3、获得事业单位记大功、记功和嘉奖(或全县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层次)的,分别计2、1、0.5分。同类奖励只计最高奖项一次,所有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四)录取办法
1、按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选择学校的方式录取。末位成绩相同的,加试一轮试教,择优录取。
2、确定选调的教师,如果调入学校空有相对应的职称岗位等级,则按对应职称岗位办理调动手续;如果调入学校没有相对应的职称岗位等级,则实行高职低聘办理调动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沅陵县教育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