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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涟源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市直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选调3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4:36:38
  涟源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市直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有效整合人才资源,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全市事业单位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部分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市直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及编制性质
 
  涟源市市直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属(转)财政全额事业编制。
 
  三、选调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市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卫健系统、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及市直事业单位差额编制人员不纳入选调范围。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4、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8周岁(1976年 3月27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学历、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在涟源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涟源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核减后仍没有达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数予以取消。
 
  6.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负责资格复审和廉政审查,并将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汇总后报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领取准考证:2024年4月11日至4月12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合成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内容:
 
  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
 
  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量120分钟。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预定2024年4月 13日)
 
  (4)笔试成绩在涟源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2、面试
 
  (1)根据选调计划按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对象;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为1︰1的,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面试入围名单及有关事项在涟源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要求考生在8分钟内口头回答两道答题。
 
  (3)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涟源市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4)面试评委全部从涟源市外聘请,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综合成绩在涟源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岗位的选调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由涟源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报名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岗位不递补。
 
  (五)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核定的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实地了解,全面掌握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职位的适应能力。形成考察意见,确定拟选调名单。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涟源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经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岗位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涟源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
 
  五、组织领导
 
  涟源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监督。
 
  六、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凡在选调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取消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2、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本实施方案由涟源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8-4439572
 
  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738-4980879
 
 
 
 
  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