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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涟源市教育系统选调教师21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11:52:51
  2024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工作需要,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统一考试,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主选岗,高中学校定校定岗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计划
 
  拟选调教师共218名,其中高中教师30名、初中教师110名、小学教师7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我市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
 
  四、选调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
 
  (二)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职称证学科有一项相符。其中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或全科教育的可报考小学阶段任一学科岗位。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教学岗位。取得其它有效资格等级证书的,可报对应学科。
 
  (三)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应具有普通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在农村学校最低工作年限规定:
 
  我市公开招聘教师、“特岗”教师最低工作年限为满5年、3年;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须服务满5年,基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4年,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5年,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服务期限为6年;通过资深乡村教师职称制度取得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教师,原则上退休前不再调离学校工作;政策性安置到农村学校工作的退役士兵须服务满5年;定向培养教师在农村学校工作须达到协议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涟源市外调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的,参照我市同类别教师最低工作年限规定执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有未达到合格等次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涟源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步骤:
 
  (1)报名前扫描报名表上的“报名信息登记”二维码,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要与报名时提交的纸质报名表内容一致);
 
  (2)报名时持报名表到报名处报名,并提交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
 
  (3 )填写报名花名册。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步骤,视为无效报名。
 
  4.具体要求:
 
  (1)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考人员分学段按学科报名,高中学校报考人员定校定岗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且一经填报,不得更改,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按以下顺序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资料审验:①《2024年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②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表上);③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④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
 
  (3)报名表及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后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9日。报考人员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量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笔试内容:高中岗位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通用教材内容。初中岗位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初中和普通高中通用教材内容。小学岗位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小学和初中通用教材内容。所有选调的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心理健康岗位均分别为同一套试卷,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科目的通用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定8月10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开考比例:选调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数。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5.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最后一名拟选调对象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拟选调对象:①学历层次高者;②实际教龄长者。
 
  由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对拟选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选调资格条件、遵纪守法、廉政情况等内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选岗(定岗)
 
  资格复审合格后,高中学校定校定岗,其他岗位拟选调人员分学段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选调人员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未在选岗定岗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岗或定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选岗或定岗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资格复审办法确定递补对象,在剩余岗位内选岗。选岗后放弃的,该岗位不递补。
 
  (六)公示
 
  拟选调对象选定岗位后,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发现、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选调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选调教师原则上聘用到选调学校对应学段、学科和岗位,若选调学校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如不服从则取消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该岗位不递补。一经聘用,在所聘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3年。
 
  六、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教师工作在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过程中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涟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告,报考人员需及时查看网站。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选调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需主动告知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选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不得弄虚作假。凡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需诚信参考,凡进入选岗环节,本人无特殊情况自动放弃的,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涟源市教育局组织的任何选调考试。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把好审查关,认真审查报考人员证件、资格和资料,确保其真实、准确,慎重签署审查意见,不符合条件的不得签署“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如单位在审查过程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将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三)回避制度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九、本公告由涟源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涟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738-4451826)
 
  涟源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8-4439572)
 
  举报电话:
 
  涟源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0738-4451178)
 
  附件:
 
 
 
 
 
  涟源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