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涟源市第一中学渊源于1938年创建的国立师范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教学质量优秀,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为充实涟源市第一中学教师队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涟源市第一中学教师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5名高中教师。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共15名。其中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5人,生物1人,化学2人,政治1人,体育1人(限篮球专项)。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招聘对象
湖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原985高校(不含二级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省内外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7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2023年7月15日前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2023年7月15日前获得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至少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2023年7月15日前获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其中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4.报考专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涟源市2023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签订意向协议、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涟源市一中”微信公众号平台、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湖南师大就业信息网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7日-18日。
3.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日。
4.报名程序和要求:
(1)考生填写《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上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并发送到指定邮箱745333907@qq.com,进行网上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初审合格的列为面试对象。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三)面试
1.定于2022年12月23日8:30-17:30在涟源市第一中学办公楼201室进行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考生需提交本人签字的《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3张。经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12月24日8:00。详情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实行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如果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四)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时,涟源籍考生优先;如仍相同,提交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一中”微信公众号平台、涟源市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布。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新进人员的体检范围。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涟源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6.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签订意向协议
体检合格后,签订意向协议书,如考生擅自违约将做不诚信处理,存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如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一中”微信公众号平台、涟源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名单报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后,在所聘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涟源市第一中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进入报名、面试、体检和资格审查等现场时,报考人员需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自觉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和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
(二)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一中”微信公众号平台、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8-4980319),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涟源市第一中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九、本公告由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第一中学 (0738-4980319)
举报电话:涟源市教育局 (0738-4430937)
附件: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