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广播电视台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全媒体记者岗位3名,新媒体编辑岗位3名,播音主持岗位2名,电视制作岗位2名;(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和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发布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及程序:报名人员统一到娄底市广播电视台人事部(长青中街571号)报名。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须提供的相关报名资料:
①如实填写《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报名人员必须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3张报名(含电子照片)。
③公开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注明经办人姓名、复印时间)。
④在职在编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盖主管单位行政公章)等资料才能报名。
4.资格审查:市广播电视台人事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方能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到市广播电视台人事部领取准考证,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6.其他要求: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 60分,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人员不进入面试环节。
2.考试内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娄底市广播电视台网站公示3天。
(四)面试
1.开考比例:面试人选按招聘计划和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该比例需按1:1比例组织面试的特殊岗位,须经市人社局批准。凡按1:1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面试内容:全媒体记者岗位、新媒体编辑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播音主持岗位、电视制作岗位为专业内容面试;具体面试细则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3.面试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按通知的时间到市广播电视台人事部领取面试通知单,过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4.成绩合成:①全媒体记者岗位、新媒体编辑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②播音主持岗位、电视制作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折算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5.评委组成:面试评委7人,不设单位评委,均从外市聘请。
6.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结果和综合成绩在娄底市广播电视台网站公示。
(五)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全媒体记者岗位、新媒体编辑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播音主持岗位、电视制作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地点:体检由市广播电视台按有关规定在纪检、人社部门的监督下在县以上综合医院抽签确定。
3.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医院根据有关规定选定,体检按国家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新进人员的体检范围。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体检,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体检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受检人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为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考察时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工作完成后,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和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在娄底市广播电视台网站等媒体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娄底市广播电视台概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 系 人:王静海
联系电话:15973825588
附件:1.《2023年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报考条件一览表》
2.《娄底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登记表》
娄底市广播电视台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