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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娄底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2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11:05:37

娄底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学科业务发展需求,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人才需求实际情况,经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24名。

 
一、引进对象
 
主要面向硕士研究生及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现已在娄底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引才范围。
 
二、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24人,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娄底市中医医院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要求一览表》。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等资格条件。岗位条件中的硕士研究生均要求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教育部专业目录》的,由市人社局及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认定;
 
4、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2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2日后出生)。
 
5、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娄底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日-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娄底市中医医院门诊四楼413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材料:
 
1、《娄底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三张。
 
5、职称资格证书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属于娄底市以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审查。
 
娄底市中医医院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报人社部门复核后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试: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待定,所有面试考生于早上7:30前赶到面试地点,面试地点设娄底市中医医院医技楼5楼。
 
2、面试相关事项
 
(1)面试方式
 
医学类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评应聘者在能力素质、专业知识运用等方面与引进岗位适应程度(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文秘岗位由考官现场出题,考生现场撰写公文,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面试试题的范围
 
①医学类。范围:以中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三基”为蓝本,含形象仪表、语言表达、专业应变能力等。
 
②文秘岗位。范围:公文写作,含形象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
 
(3)面试评分及计分方法
 
医学类考生面试记分方法为:将全体考官所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余下5个考官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医学类按报考专业分别排名,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按需求人数与报考人数1:1进入体检。
 
文秘类考生面试记分方法为:直接取7个考官的平均分做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五)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需求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岗位)。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员体检范围。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聘用
 
考察合格者经党委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经人社部门审查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员应服从医院调配,原则上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未满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试。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见附件。
 
(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娄底市卫健委网站和娄底市中医医院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联 系 人:毛婕、彭姿
 
联系电话:0738-8878523
 
 
娄底市中医医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