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艺术研究院隶属于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湖南省唯一的省级综合艺术类科研机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湖南省艺术研究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艺术研究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我院政工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艺术研究院纪检工作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中共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适时开展重点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8个,招聘计划8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6名,管理岗位计划招聘2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9日0:00至2024年1月31日24:00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工作),进入报名端口对岗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PDF格式;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⑤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⑥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落款时间为2023年10月1日以后)。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自行在报名系统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发布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复审
A类岗位: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
B类岗位: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入围面试。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通知在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岗位:全部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B类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5: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直接考核分为学术评议和面谈两个环节(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谈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学术评议: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学术成果等,总分100分。
面谈:通过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等,总分100分。
②B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A类岗位:所有岗位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B类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
0731-85286050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0731-84429524湖南省艺术研究院政工人事科
监督电话:
0731-85286035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
0731-89826678湖南省艺术研究院纪检监察室
湖南省艺术研究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