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消防救援机构运转效率,提升宣传工作效能,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责
文秘人员岗位,主要承担机关日常文秘工作,一般性材料起草等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工作,业务教学相关事项,以及领导交代的其他事项。具体如下:
1.政工科文员1名:主要协助开展纪检审计工作、承担科室日常工作。
2.教务科文员1名:协助开展科室日常工作。
3.后勤科文员1名:协助开展科室日常工作。
4.办公室文员1名:协助开展科室日常工作。
5.训练科文员1名:协助开展科室日常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性别不限,年龄要求在21周岁至30周岁之间,有相关媒体单位或宣传岗位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1989年1月31日前);消防从业经验者优先。
3.政工科纪检审计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具备审计、会计、财务、建筑工程、法律或信息技术等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教务科文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具备文秘、宣传、教学等岗位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有教师资格证、运动员等级证书、参加省市级以上田径赛事并取得成绩的、参加校级田径赛事取得前3名成绩并能提供学校证明的、在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正式工作1年以上的优先;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慢性疾病,身体检查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7.岗位需要具有较强的新闻文字写作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独立撰写各种类型的稿件以及材料。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一定的教学能力和宣传活动策划能力。
三、相关待遇
(一)工作统一待遇
1.消防文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定期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2.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保险法规政策执行。可加入工会,享受单位工会同类人员福利待遇。
3.单位免费提供工作期间一日三餐,提供住宿。
4.根据工作年限情况,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入职1年后)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5.参照国家机关实行8小时上班制,节假日正常休息,有值班、出警等特殊任务需按要求遂行出动的另行安排,并发放相应补助或安排调休。
(二)工资薪金
新入职消防文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补贴和奖金三个部分。其中,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年限工资和职级工资。其中包含每月基本工资2000元;岗位津贴最高2500元;职级工资600元,每年工资定期增长机制;每年年底考评合格增发一个月奖励基本工资;随警出动后,参照消防救援队伍现场救援补贴标准发放补助。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标准80%计算。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报考方法
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9:00至2024年1月31日17:00
报名地点: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报障支队
(一)将个人简历、报名表、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272749067@qq.com,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包括面试、笔试、实操考核)待电话通知。
(二)如在媒体、刊物发表过正式稿件的,在投递简历时一并进行发送。
(三)联系方式:杜星宇:18397318888(工作日8:00—11:30 14:30—17:30)。
五、笔试、面试
(一)资格审核后确定考核人员。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报名截止后,支队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
(二)考核测试分笔试、实操和面试。
笔试内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对该岗位的把握能力。
面试内容:审查个人资料,考察语言表达、综合素养等。
(三)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加分(获得教师资格证、运动员等级证书的,每项加3分;符合参赛经历的,每个运动主项加1分,加分总分不超过3分;在媒体发表过正式稿件的,每符合1个条件加1分,加分总分不超过3分;)。
六、体检
(一)体检时间:短信通知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及核酸检测,其中因日常工作生活范围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营区内,乙肝、艾滋病检测结果还需参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2021年第4号)有关体检要求
(三)体检费用由录取人员先行缴纳,待入职试用期过后凭发票在所在单位报销。
七、纪律监督和政治审查
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政治资格审查。对违反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所有应聘人员均不受户籍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8.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9.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不满一年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10.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其他疾病不适宜从事消防宣传工作的不予招录。
八、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负责解释。
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