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4年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公告
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和《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要求,结合各市州需求,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一批乡村医生。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湖南省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
2.2020年-2022年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湖南省村卫生室服务的大学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9个,招聘计划10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湖南卫生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卫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应聘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材料;
③请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2024年面向村卫生室服务大学生专项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3)。
④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持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登录湖南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
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参加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核具体事宜湖南卫生人才网发布。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具有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州)卫生健康委和省卫生健康委审查。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须在聘用卫生室服务满6年,聘用起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县(市、区)卫生健康局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5)。
监督电话:0731-84822190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处;0731-84822161省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133385。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