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9年,有60多年办学历史,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管理的事业单位。学校地处中华民族始祖炎帝神农氏福地、动力之都、中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城市——株洲市,学校已被纳入湖南省“十四五”高等学校本科层次设置规划。
为全力推进学校事业发展,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8个,招聘计划20名,其中管理岗位4名,专业技术岗位16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hntcmc.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地点: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龙校区崇德楼1楼组织人事处101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云龙示范区智慧路88号)。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④对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佐证材料(专业方向证明、录取登记表等)。
⑤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⑥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6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⑦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⑧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要求
①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②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③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在学校官网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代码01-09的岗位:采取笔试、试教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具备的教学能力,总分100分。
(2)应聘代码10-18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面试人员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
3. 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试教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学校依据政策统一购买保险。
咨询电话:0731-28519108(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8519112(纪委)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