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1日讯:湖南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智造谷”、湘江湾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核心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学校是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校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hni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1日8时至6月20日18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应聘者登录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官网,点击“2022年公开招聘报名”,进入“湖南工程学院招聘网”,点击岗位分类中“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进行注册成功后,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应聘岗位所需材料的电子文档。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①《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证明材料(学信网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应聘人员需提供党组织于2022年3月1日之后开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
④已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由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入围面试后提供)。
⑤上传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电子版。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2.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复审,未能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不予参加考试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操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实操:所有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均进行实操环节,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维吾尔族语言和普通话交流能力,总分为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683586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688908纪委办(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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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湖南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工程学院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