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特面向我省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和政策咨询研究机构,公益一类正厅级事业单位。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学术阵地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的专门科研机构,是“马克思主义的坚强阵地、省委省政府的核心智库、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力量”。
二、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实施。院(中心)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与离退休工作处,具体负责选调有关事宜,院(中心)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三、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4.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四、选调岗位计划
公开选调2名(详见附件1)。
五、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
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要求: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经济学类、农林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教育学类专业;
2.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全省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办公室(综合科、文秘科)、政策研究室、经济研究室有3年及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4.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的应在现任职务职级岗位任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合格>等次)。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见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在现工作岗位或任现职不满一年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合格>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信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6日0:00-6月14日24:00。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专用邮箱:hnskyrsc2014@163.com)。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并与用人部门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印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系统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所在党组织开具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
③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智库研究或文稿服务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参加选调人员先后在不同工作单位从事综合文字工作,需在证明材料中分别注明起止时间);
④近期彩色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以“岗位代码+姓名”.jpg格式命名)。
所需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排版,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1.初审: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页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不另行通知。
2.复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复审时,请报考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若报考人数低于3:1,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总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各占50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选调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设置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如应试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应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试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如有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和调出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4219527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与离退休工作处
举报电话:0731-84219537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关纪委办公室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5月26日
附件1: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2: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