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卫生学校2023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员工5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附件1:《核工业卫生学校2023年第一批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南华大学附属南华医院官网(http://www.hnnhyy.com/)、核工业卫生学校官网(https://www.hgywx.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6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和流程
(1)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gywxrsk@163.com,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①《核工业卫生学校2023年非事业编制招聘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需手写签名再扫描为PDF上传;②《核工业卫生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④个人简历(电子版)。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另行通知(见核工业卫生学校官网公告)。
地点:核工业卫生学校人事科办公室(精技楼217室)。
现场确认材料:①《核工业卫生学校2023年非事业编制招聘考试报名表》。②应聘者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个人简历。
3.相关要求
(1)应聘者须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参加现场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应聘。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其他信息在核工业卫生学校官网进行公布。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即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所有环节考试。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②试讲采取PPT教学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师德师风、专业知识、业务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③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者参加所有环节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缺考任一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笔试、试讲、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入围名单等)通过核工业卫生学校官网公布。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需按照医院、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核工业卫生学校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相应待遇。
咨询电话∶0734-8358314(学校人事科),16607346393(张老师)
监督电话∶0734-8358140(学校纪检监察室)
核工业卫生学校
2023年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