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备灾救灾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是湖南省红十字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中心是湖南省红十字会的仓储基地,也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6大区域性备灾救灾中心之外第一家同时储存总会和省红十字会物资的省级中心,同时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祖国内地捐赠建设的第一家红十字救灾备灾中心,承担了总会及省红十字会在中南、西南等省市及全省各市区县救灾物资储运、调拨的任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省红十字会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湖南省红十字会党组统一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会机关党委(人事部),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和省红十字会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均为管理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红十字会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左侧快速通道“网上报名”→选择“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证件照片及相关审核材料→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打印准考证。
2.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9:00至7月25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7月21日15:00至7月26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23日9:00至8月25日24:00;
笔试时间: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手写签名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使用)。
(4)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命名“岗位名称+姓名”)。
(5)报考文字综合岗位1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报名成功后请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面试通知在湖南省红十字会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总分300分等比例折算为100分,试卷类型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内容详见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则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专业素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所有环节的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红十字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省红十字会机关党委(人事部)咨询电话:0731-82294908
省红十字会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731-82584985
省人事考试院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6
省人事考试院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附件1:湖南省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备灾救灾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湖南省红十字会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