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是省委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和政策咨询研究机构,公益一类正厅级事业单位。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学术阵地和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咨询的专门科研机构,是“马克思主义的坚强阵地、省委省政府的核心智库、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力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实施。院(中心)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教育部,具体负责招聘有关事宜,院(中心)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信息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请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代码+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nskyrsc2014@163.com。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可入围面试后提供);
④近期彩色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jpg)。
所需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排版。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不另行通知。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形式,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因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可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也可以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表达能力、组织能力以及处理业务能力的综合水平,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人员都未达到该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219527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事教育部
举报电话:0731-84219537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机关纪委
附件1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