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湖南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是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以下简称省水文中心)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全省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灾害防御、农村饮用水安全、水生态文明等提供装备设备、技术支持及水文应急监测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14个市州水文中心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由省水文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省水文中心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教育部,负责选调具体事宜,省水文中心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
本次选调2个岗位,计划4人,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选调面向14个市州水文中心机关参公管理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参公编制人员选调后变更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
(二)选调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任现职务职级或现职岗位满1年,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9月30日止;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三年以上水文行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到2023年9月30日止);
7.符合选调岗位的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等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任现职务职级或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满一年的;
6.选调后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湖南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领导成员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水文网(http://slt.hunan.gov.cn/hnsw/)发布选调公告。
其它环节有关考试的具体安排、通知均在湖南水文网发布,报考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至11月2日17:00。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登录“湖南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按职位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填写相关个人信息,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报名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应提交的材料。①《湖南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字盖章扫描件(见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③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扫描件;④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省水文中心人事教育部根据岗位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现职岗位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在现任职务职级、现职岗位工作不满1年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对应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时将相应核减(取消)聘用计划。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水文网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进入笔试环节。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
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可于笔试后第三个工作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者,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性,满分100分。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体检或考察环节有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按照应试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湖南水文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部门批准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湖南省水文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5483561(人事教育部)
监督电话:0731-85486031(省水文中心纪委)
附件1:湖南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水文仪器设备检测中心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