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中共湖南省委《新湘评论》杂志社为省委宣传部领导和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省委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为省委宣传部直属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省委宣传部所属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省委宣传部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4个,招聘计划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文明网、新湘评论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人才网站点击“考试报名”,进入“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在“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栏目进行网上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②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③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时提供);
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须本人手写签名;
⑥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开具,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并加盖公章的党员身份证明(证明落款日期须为2023年8月1日以后)。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文明网、新湘评论网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23年12月11日9时至2023年12月16日9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复审: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参加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岗位01-03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岗位04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表达能力、组织能力以及处理业务能力的综合水平,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
3.合格分数线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招聘咨询电话:
0731-81126466(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0731-81125576(《新湘评论》杂志社)
0731-88383458(省委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技术咨询电话:
0731-89922182;0731-89919950
监督电话:
0731-81128750(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