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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南华大学专任教师招聘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8 09:36:08
南华大学2023年第二批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南华大学创建于1958年,由原中南工学院、衡阳医学院与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单位、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学校坐落在湖南省衡阳市,现有红湘和雨母两个校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南华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南华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南华大学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8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6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登录南华大学网站快速通道人才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南华大学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4)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5)应聘人员各类具有代表性的省级以上行业竞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佐证材料和省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教学能力考核: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核合格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281285(校人力资源处)
 
举报电话:0734—8281591(校纪委办公室)
 
 
南华大学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