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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东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官助理_书记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5:24:11

 邵东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官助理、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劳务派遣制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7名(女4名,男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3、年满20周岁,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毕业或者具有法律资格证者优先录用(书记员);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限法学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优先考虑(法官助理)。
 
  5、服务期限能够稳定、长期的优先考虑;
 
  6、受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二)书记员岗位要求
 
  报考书记员岗位需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或合同到期因考核不合格未续签合同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或直系亲属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本人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或有其他任职回避情形工作的;
 
  8、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地点
 
  邵东市人民法院(邵东大道106号)政治部(5003室)。联系电话:0739—2716707;联系人:呙楚雯。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8日(限工作时间内)。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现场填报《邵东市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请携带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请携带原件);
 
  4、近期免冠红底1寸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
 
  (五)考试
 
  1、法官助理: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三个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为法律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临场应变能力。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接到考试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2、书记员:技能测试(测试听打和看打速度);面试。
 
  (六)健康体检
 
  (七)考察
 
  (八)签订聘用合同
 
  法官助理确定聘用人选后,试用期2个月(书记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邵东市聚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期限为2年(书记员合同期限为3年),由公司派遣至邵东市人民法院工作。聘用期间发生违法犯罪或严重违反本院规章制度的,一律辞退并依法依规处理。
 
  四、休假及工资待遇
 
  按机关单位正常时间作息,周一至周五上班(特殊情况除外),法官助理工资待遇为50000元/年左右(含社会保险),书记员工资标准2000元/月左右(含社会保险),二者工作满一年后均按工作时间增加相应工龄工资,享受工会待遇。单位食堂可供应早中餐,出差费用按规定报销。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邵东市范围内,住宿需自理。
 
  2、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报名人员应保证电子邮箱和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邵东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邵东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邵东市人民法院
 
  邵东市聚祥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