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决定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选调部分优秀工作人员到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计划人数: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人。
二、选调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教育学大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专业,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档案认定年龄为准)男性工作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和不定等次(试用期间等次除外)的人员;
5.进入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打印报名表:
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kou.gov.cn/)、洞口党建网(http://www.dkdj.gov.cn/)上打印《洞口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2日至9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县政府办金融财贸组(政工组)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资格审查
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持《申请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一寸免冠近照报名,原件在资格审查完成后退回。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报名。报名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原则上比例为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再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数,并予以公布。
2.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分值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写作知识7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并携带好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笔试成绩为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洞口县人民政府平台网站(http://www.dongkou.gov.cn/ )洞口党建网(http://www.dkdj.gov.cn/)予以公布。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入围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年龄小的优先。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重点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清廉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洞口县人民政府网、洞口党建网站进行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后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要求和纪律
报名者必须自愿遵守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报名、考试、考察各个环节,对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县纪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对选调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县政府办金融财贸组(政工组):18075905313
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0739-7230037
洞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日
附件:洞口县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