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安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为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城步苗族自治县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共12人。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02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性别、年龄、学历等条件;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03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20日,在城步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报名一个职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三楼303办公室
联系人:见原文
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可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提供服兵役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等个人资料,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由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笔试
按照报名岗位1:2以上(含)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参考人员须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政治、时事、公安常用法律法规等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城步县公安局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七)体能测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所招聘岗位1:1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进行,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10米X4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试项目两项(含)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成绩排名,按1:1比例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递补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与政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递补一次。
(十)公示
以上招聘程序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城步公安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04
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予以聘用,被聘用者与湖南省特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湖南省特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采取劳务派遣方式,派遣至县公安局辅警相关岗位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合同。
05
保障与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发放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工作未满一年辞职人员将按比例扣除费用)。
1.文秘辅警待遇:试用期一个月,基础工资16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节假日加班费2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评相关的工作制度计算。聘用后享受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险,住房公积金。
2.辅警待遇:试用期一个月,基础工资1400元/月+绩效工资400元/月+节假日加班费200元/月。试用期满后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评相关的工作制度计算。聘用后享受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险,住房公积金。
3.交警大队辅警待遇:试用期一个月,基础工资1550元/月+岗位补助300元/月+加班费50元(一个班)+法定节假日补贴150元。试用期满后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评相关的工作制度计算。聘用后享受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意外险,住房公积金。
4.服装由县公安局依规依程序购买、发放(交警辅警由交警大队发放)。
06
其他
本次招聘政策由城步苗族自治县公安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