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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邵阳县面向村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8 17:01:44

2023年邵阳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要求,参照2021年《中共邵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 5 名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整个考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推荐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绩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查询相关招聘信息请登陆邵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yx.gov.cn)。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下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1。

三、面向范围

1、纳入全省脱贫攻坚干部考察调研“四个一批”名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受任期限制。

2、全县范围内连续任满3个任期、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四、考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五、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具有高中或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

3.连续任满3个任期、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为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纳入全省脱贫攻坚干部考察调研“四个一批”名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男性须为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须为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近三年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任村、居委会主任的,年度考核结果按照乡镇对村、社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计算,下同);

3.近三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4.存在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含已过影响期的)。

六、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审查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发布公告起至2023年8月21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为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线下报名的方式,自下而上开展。各乡镇场党委发动符合条件人员到乡镇场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乡镇场党委要对报名人选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符合条件的经党委集体研究后方可确定为组织推荐人选。对组织推荐人选,乡镇场党委按一人一档要求,将推荐人员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表彰证书、党员档案及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乡镇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分别签署意见的报名表,近3年述职评议结果,近3年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资料(一式两份)统一规范整理,报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若全县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民政、信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人民银行等单位意见,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招聘资格,并严肃追责问责。

(四)相关要求

1.报名时须填写《邵阳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邵阳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表彰证书及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两张。

2.报名者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七、考试

考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和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实绩考核各占5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实绩考核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考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四个一批”的人员优先入围体检;如为同一类别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实绩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如实绩考核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当,则以担任村(社区)主职干部时间长的优先。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九、考察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考察组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以及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不进行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邵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继续任职至2023年村(社区)“两委”换届,换届时可作为村(社区)“一肩挑”人选继续在村(社区)工作。

十二、其他

1.在整个考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未尽事宜,以邵阳县人社局最终解释为准。

十三、纪律要求

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降低资格条件选人,严禁简化选拔程序,严禁搞人情照顾。对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从严查处;对选拔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问责。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注意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要求,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把发扬民主、严明纪律和依法办事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乡镇党委要把好源头关,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不得选聘情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杜绝弄虚作假、非组织活动发生。考核招聘对象有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的,取消资格,责令相关部门免去其职务,并启动问责程序,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3.本次公开考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9-6012380

②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0739-6801216

附件:1.邵阳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2.邵阳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3.邵阳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

 

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

邵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 月 8 日   

 

 附件1:

邵阳县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考核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

序号

考聘单位

单位
性质

考聘岗位

考聘计划

岗位所需条件

面试

考核

面向

范围

备注

1

乡镇所属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
事业

综合管理

5

(一)具有高中或中专(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纳入全省脱贫攻坚干部考察调研“四个一批”名单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男性须为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须为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连续任满3个任期、表现优秀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须为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结构化面试

实绩

考核

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