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现就湘乡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与岗位
湘乡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教师21名,其中人才引进高学历、高层次教师5名(A岗位),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16名(除A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招聘(引进)条件和计划详见《湘乡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教师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乡网(https://link.voc.com.cn/?target=aHR0cHM6Ly93d3cuaG54eG5ld3MuY29tLw==)的公告、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节点的,责任自负。
二、招聘(引进)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教师资格和专业技能。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国(境)外的学历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通过学历认证的,视同同等学历。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考生提出申请,报湘乡市教育局审定。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307室;
湖南科技大学化工楼310会议室。
(四)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正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本次考试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证件缺失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
1.招聘单位同一岗位设置了A岗位和B岗位的,因A岗位无人报名而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到该招聘岗位的B岗位。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法,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法行为,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
资格审查时应提交的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资料为:有效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教师资格证受理凭证;或有效期内的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单和普通话证书;或盖学校公章的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现场提交《湘乡市2024年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两寸免冠近照2张。
报名时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笔试
公开招聘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
人才引进岗位,免笔试,只进行面试(按公告要求按时领取准考证)。
(一)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3月23日9:00—16:30。
领取地点: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岗位的,在湖南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307室;
报考语文、英语、地理、政治、体育、心理健康岗位的,在湖南科技大学化工楼309会议室。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分教育综合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两个部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教育综合知识部分为30分,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内容;岗位专业知识部分为70分,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3月24日10:00—12: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3月30日8:00。面试地点和相关事项见准考证。
(二)面试比例
公开招聘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人才引进岗位,不设面试开考比例。
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注意事项
公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采用电话通知方式,请保持通讯畅通。电话不通或无人接听视为放弃,责任自负。
人才引进岗位,按准考证上的安排参加面试。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为试教。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公开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岗位专业知识成绩;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40% + 面试成绩×60%。
人才引进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成绩排名
公开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岗位专业知识的成绩进行排名。
人才引进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时,由用人单位组织答辩后确定入围人员。
八、签订预录协议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预聘用人选,预聘用人员须及时与用人单位签订《预聘用意向协议书》;未及时签订《预聘用意向协议书》或未履行协议要求的,视为自行放弃,相应空缺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签订《预聘用意向协议书》。
九、体检
体检由湘乡市教育局组织,按招聘(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签订《预聘用意向协议书》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已主动放弃人员除外),依次等额递补签订《预聘用意向协议书》后进行体检。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湘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考察环节中放弃或不符合要求造成的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按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在聘用岗位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
十三、其他事项
(一)对符合《龙城人才行动方案》引进的人才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对新引进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且经考核合格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每年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专家每年补贴3万元;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且经考核合格的全日制本科生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3年。对新引进的机关事业单位非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含公务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且经考核合格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专家每年补贴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专家每年补贴2万元,连续补贴2年,己享受相关政策的,不重复奖补。急需紧缺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地理科学。
(二)本公告由湘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人才引进)教师工作咨询电话:0731-56782729。
湘乡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