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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湘潭市雨湖区招聘教师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13:34:18
  湘潭市雨湖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贯彻落实《莲城人才行动计划》,加速推进人才强区、人才兴教战略的实施落地,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5年内不得调离湘潭市雨湖区。
 
  三、招聘单位与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用人单位为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江声中学、湘潭市雨湖区建元中学、湘潭市雨湖区九华雅礼中学、湘潭市雨湖区风车坪学校北校区。
 
  岗位计划分为A、B、C三类专业技术岗位。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免笔试只需面试。报考B类和C类岗位的考生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
 
  1.A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中学在职名优教师33
 
  人。
 
  2.B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具有中小学2年及以上
 
  教学工作经验教师22人。
 
  3.C类岗位。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5人;“高校毕业生”指2022、2023、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
 
  具体岗位计划见《2024年湘潭市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报考A类岗位考生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8日(含)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8日(含)以后出生;报考B类岗位考生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8日(含)以后出生;报考C类岗位考生30周岁以下,即1993年4月8日(含)以后出生。
 
  2.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专业要求见《岗位表》。报考人员的专业是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中的,由雨湖区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3.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或者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专业(学科)至少有一项与所报考的学科相符。
 
  4.普通话达到相应学科要求(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三)岗位条件
 
  1.A类岗位(名优教师)
 
  报考A类岗位考生须具备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中学全职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高中教师经历可用于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现仍在职,且同时具有以下资历条件的任意两条:
 
  ①近五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导师或成员(不包括学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②近五年内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园丁奖、优秀校长、师德标兵、教育新秀、劳动模范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③近五年内在办学规模12个教学班及以上中学从事管理工作(限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教研主任、后勤主任,中层干部均要求正职)累计3年及以上;
 
  ④近五年内所带班级被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先进(优秀)班级(班集体)或者教师个人被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在班主任基本功技能大赛中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⑤近五年内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⑥近五年内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录像课、一师一优课、精品课、在线备课(仅限执教者)、微课、教学基本功技能竞赛(以上项目均须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省三等奖视同市一等奖);
 
  ⑦近五年内主持的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教育科研课题成功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仅限主持人);
 
  ⑧近五年所撰写的论文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下属教育科研院所、教育学会)组织的论文评选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省三等奖视同市一等奖);
 
  ⑨近五年内带队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体育比赛团体二等奖及以上名次,并被评为优秀指导老师或教练员(限报与比赛项目对应的音乐、体育岗位);
 
  注:“近五年”岗位条件材料取得的有效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其余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2.B类岗位
 
  报考B类岗位考生须具备2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中小学全职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
 
  3.C类岗位(高校毕业生)
 
  报考C类岗位考生只限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2022、2023、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的高校毕业生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国外留学所取得学历(学位)的2022、2023、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湘潭市雨湖区区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
 
  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xtyh.gov.cn/)公布。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8日9:00-4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通过手机微信扫“湘潭市雨湖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二维码”(附件3)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3.报名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本次招聘考试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图片或扫描件: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学位证(报考C类岗位考生必须上传学位证);④教师资格证;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放宽年龄条件的需上传);⑥普通话等级证;⑦任教工作经历证明(报考A类岗位、B类岗位考生须提供,按附件2模板,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⑧报考A类岗位(名优教师)考生需上传两项以上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
 
  注: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可以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打印件(成绩尚在有效期内);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均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二)笔试
 
  1. B类岗位、C类岗位须笔试,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如笔试安排发生时间变动,以官网通知为准。
 
  2.打印准考证: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9:00——开考前。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按岗位总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调整至其他岗位中报考比例高的岗位,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申请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凡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
 
  5.笔试成绩查询请关注官网通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A类岗位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B类岗位、C类岗位按照3: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入围人员出现并列成绩时,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官网通知公告。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 B类岗位、C类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3:1的,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A类岗位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②A类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到2:1,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按岗位总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调整至其他岗位中报考比例高的岗位,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见官网相关通知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现场答题+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答题占30分,试教占70分。
 
  当A类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超过40人时(不含40人),面试分两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先进行答题,第二环节再进行试教,根据答题成绩按照5:1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同一岗位入围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答题成绩时,并列人员都进入试教环节。当A类岗位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在40人以内(含40人)时,所有面试对象答题和试教同时进行。
 
  ①答题:现场答题。
 
  ②试教: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一节微型课,音乐、体育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上微型课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20分。
 
  4.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B类和C类岗位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①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见官网相关通知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现场答题+试教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答题占30分,试教占70分。
 
  ①答题:现场答题。
 
  ②试教: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一节微型课,音乐、体育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上微型课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20分。
 
  4.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成绩合成、排名
 
  1.成绩合成。
 
  A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就是总成绩。
 
  B类岗位、C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并增加心理测试环节。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人员在雨湖区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本次招聘在官网上的相关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后果自负。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招聘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雨湖区教育局 0731-58256814、58257665
 
  监督电话:雨湖区人社局 0731-58205873
 
  举报电话:雨湖区纪监委 12388
 
 
 
 
 
  湘潭市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