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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10:11:15
  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教师2024年公开招聘
 
  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为韶山市教育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韶山学校思政教育实践营地的日常管理、教育教学和课程研发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加强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师资力量配备,面向社会招聘在编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聘用后约定在韶山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必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及以后出生),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7月及以后出生)。
 
  5.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佳。
 
  6.热爱教育、热爱学生,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有敢于奉献的教育情怀;有突出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沟通合作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①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④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⑤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⑥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⑦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于2024年7月15日-7月23日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8:00—7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
 
  登录“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点击报名浮窗按照报考须知填写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全面。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范畴,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公告为准。
 
  3.报名时需要上传资料:
 
  ①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1MB以下);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学位证;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证(如暂不能提供,请到普通话报考所在省份的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网站上截图本人的普通话成绩);⑥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⑦单位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人员上传,附件3)。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按要求上传将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扫描件。
 
  (四)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为7月27日8:00-7月29日24:00,登录报名小程序进行下载。
 
  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每个环节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告知为准,携带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集中管理,本次招聘均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按岗位总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调整至其他岗位中报考比例高的岗位,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申请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凡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形式与内容:闭卷考试,科目为申论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请关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通知公告。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进行,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审查公告。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结果为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按岗位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3:1的,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 试
 
  1.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公告。
 
  2.形式与内容:试讲(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考,不得携带手机进入。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排名入围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确定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
 
  (九)体 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十)考 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须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十一)公示与递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在非指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任何与考试相关信息。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聘用人员原有工作单位的,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相关手续的办理由其本人负责。
 
  3.招聘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教师招聘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韶山思政教育实践中心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