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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湘潭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4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2 09:16:52

2022年湘潭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第二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情况简介

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是湘潭高新区携手百年名校长沙市长郡中学共同打造的现代化学校。学校规划占地面积156亩,总投资5.7亿元,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2022年上学期小学规模为37个班,中学规模为22个班。学校资源配置突出“高、新”特征,教学设备全国一流,基础设施融绿色、环保、高科技于一体,现代化的运动场地和先进的功能房一应俱全。

学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朴实沉毅”为校训,以“建一流校园,炼一流师资,争一流质量”为办学主旨,以“播撒爱与希望的种子,塑造朴实诚毅的品格,启迪终生发展的智慧”为办学理念,全力以赴打造理念先进、管理科学、质量过硬、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学校。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5人,分为A、B、C三类专业技术岗位。

1.A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优教师14人。

2.B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11人。

3.C类岗位。计划面向近三年毕业生公开招聘20人。

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职数及报名条件见《2022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报考A类岗位考生免笔试只须面试,报考B、C类岗位考生须笔试和面试。A、B、C类岗位开考比例为1:3。A类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到1:2。A类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和B、C类达不到笔试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并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调整至报名人数较多,学校需求量大的岗位。

四、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另还需具备如下公开招聘条件。

A类岗位条件:报考A类岗位须近五年有3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与招聘学科、学段一致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中小学校(24个教学班及以上规模)校级管理(限上级部门任命的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工作经历,且缴纳了相应阶段内3年及以上养老保险。同时近五年内须具备下列资历条件之一:1.由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名师工作室成员、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2.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教育新秀等综合性荣誉;3.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现场完整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技能竞赛一等奖(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教师素养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市级二等奖相当于区级一等奖);4.带队获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团体一等奖及以上名次,并被评为优秀指导老师或教练员;或本人参赛在乒乓球、网球、足球比赛项目中获得市运会第一名或者省运会、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前三名(限体育岗位)。

B类岗位条件:报考B类岗位须具有1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2年9月30日)与招聘学科、学段一致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不含实习经历)、2022年上学期仍在与报考岗位学科学段一致教学岗位工作的教师(不含兼职人员),且缴纳了相应阶段内1年及以上养老保险。

C类岗位条件: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C类岗位。

2.年龄要求

①报考A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0日至200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②报考B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0日至200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③报考C类岗位考生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即1991年8月10日至2004年8月10日期间出生)。

3.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职数、教师资格要求及其他报名条件见《2022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4.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出国(境)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才可报名。报考A类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B类、C类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如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则需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依此类推)。

5.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专业,其中一项应与报考岗位名称或对应专业相符。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应聘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6.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对于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2022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受理凭证;暂未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必须提供《2022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岗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和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湘潭高新区区属学校在编教职工。

五、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为:

A类岗位:发布公告—报名(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B、C类岗位:发布公告—报名(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确定聘用人选—公示—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在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公布。招聘公告发布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同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公布。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

分两大类分别进行报名。

第一大类:A类岗位采用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8月12日17:30。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的相关条件,慎重、诚信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或聘用资格。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收取每人考务费100元。

(3)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①两寸免冠近照;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居民身份证件”);③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证;④教师资格证;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⑥普通话等级证书;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请报考者按附件3模板提供,且盖好单位公章,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如不能提供此证明,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⑧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附个人养老缴费明细);⑨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格证书、管理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以及任命文件或聘书)、资历材料证书和相应的认定文件。如:报考资历为“优秀教育工作者”,则上传优秀教育工作者证书和认定文件;报考资历为“副校长”,则上传管理工作经历证明和任命文件或聘书。

(4)“近五年”岗位证书成果材料取得的有效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其余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5)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8月13日17:30。考生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应及时登录关注网上初审状态。如初审未通过,考生应在2022年8月10日9:00-8月13日17:30间按审核提示修正个人信息,未按要求在规定期内上传正确有效信息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第二大类:B、C类岗位采用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暂定2022年8月10日9:00-8月12日17:30。

(2)报名方式:

登陆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报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缴费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不退费。如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则为无效报名;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3)网上报名要求: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计划表》所列的报考资格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时长120分钟。报考B、C两类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笔试。笔试考点、考室、座号及考试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自行从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至开考前。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考,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

3.网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将在湘潭高新区官网发布岗位计划调整公告。因报考岗位取消,考生可申请改报或退还报名费。

4.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应密切关注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及时查询笔试成绩。

(三)B、C类岗位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现场提交资料并审查确认。报考B、C类岗位的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从报名网站打印的《2022年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两份,同时必须交验以下证件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两份:①有效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盖章且完整的就业推荐表)以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③教师资格证书(对于2022年上半年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的处理办法,请参照本方案“公开招聘条件”的说明);④普通话等级证书(已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尚未取得证的,可网上打印成绩单);⑤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请B类岗位报考者按附件3模板提供,且盖好单位公章,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如不能提供此证明,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⑥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请B类岗位考生提供,附个人养老缴费明细);⑦其他符合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格证书;⑧笔试准考证;⑨《高校毕业生承诺书》(请C类岗位考生按附件5模板提供)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A类岗位面试人员为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B、C类岗位面试人员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A类岗位与B、C类岗位面试分开进行,《面试公告》在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发布。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公布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所有报考人员按现场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讲),其中音乐、体育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A类考生相同岗位报名人数超过35人时,面试分两个环节,先答辩,再根据答辩成绩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讲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分数直接为面试成绩。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见《面试公告》。

特别提醒: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及要求见面试公告。

(五)综合成绩合成、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A类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B、C类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B、C类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六)A类岗位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公告。

2.要求:提供从报名网站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网上报名上传的所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招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环节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高新区官网(http://xthtz.xiangtan.gov.cn/)和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前要求: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6)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试前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市,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建议在考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2.考生进入考点要求:

考生经查验符合以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方能进入考点:①出示准考证;②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③手机现场出示健康码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和行程卡均为绿色;④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咳嗽、咽痛等急性呼吸道症状;⑤提交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并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7);⑦正确佩戴口罩。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且无法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

(3)考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的地市旅居史、湖南省居民健康卡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

(4)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境外及港台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含澳门);

(5)考试前14天内有境外及港台地区旅居史(不含澳门),无法提供第一入境口岸的解除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和考前48小时内湖南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6)根据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政策文件规定入湘需要进行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观察和监测期未满的人员;

(7)根据最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规定,在考试期间不能入湘的其他人员。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均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及我区有关疫情防控的措施。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对本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报考条件,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招聘服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31-58551327(湘潭高新区组织人社局)、0731-58563203(湘潭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举报电话: 0731-58551939(湘潭高新区纪工委)

附件:

1.2022年长郡湘潭高新实验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

2.2022年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

4.管理工作经历证明

5.高校毕业生承诺书

6.疫情防控告知书

7.2022年湘潭高新区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疫情防控承诺书

湘潭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日

附件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