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干部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韶山干部学院是中央编办批准成立、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管理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接受湖南省委组织部业务指导,是湖南唯一一家中央组织部列入发布目录的党性教育干部学院、共青团中央挂牌的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省委组织部授牌的第一批全省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是湖南省唯一一家干部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韶山干部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韶山干部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韶山干部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7日00:00至2023年12月31日24:00,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以报名邮箱在报名时间内收到的、材料齐全的报名邮件为有效报名。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按报名材料分类整理后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形式发送至邮箱ssgbxyzzrsb@163.com,并主动与韶山干部学院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电话联系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①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韶山干部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聘岗位”栏须同时填写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应聘人员承诺”栏须手写签名并填写好日期。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
④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考试安排和要求等各环节信息均在韶山干部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自行查阅。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试讲、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学术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和学术评议。
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课堂控制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
学术评议: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能体现本人教学科研能力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能力、综合素养、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韶山干部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审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韶山干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韶山干部学院党群工作部(组织人事部)
彭老师:0731-55670998;
监督电话: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机关纪委0731-82780539。
附件1::韶山干部学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韶山干部学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