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分局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以下简称辅警)。
一、招聘计划
勤务辅警49名,文职辅警1名(宣传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普通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5年9月18日至198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6.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二)应聘宣传岗位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
3.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5年9月18日至198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文化程度;
5.具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从业经历一年以上或中文、新闻类专业毕业;
6.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8.在同等条件下,根据国家和省的规定,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未到期擅自离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10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1)湖南华顺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芙蓉中路19号);市内乘坐3路、23路等公交车至广电中心下;联系人:见原文。
(2)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中路九州怡景财富广场17楼);市内乘坐3路、23路等公交车至十二中下;联系人:见原文。
(3)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湘潭市岳塘区吉安路168号);联系人:见原文。
重要提示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公布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成绩公布、面试公告、体能、体检、政审、公示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2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所填写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真实,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注:报考普通岗位的人员到人力资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宣传岗位的人员需同时携带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购买社保个人权益查询单到岳塘分局政工室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环节,计算机考试时间、地点、参考要求另行通知;
2.计算机考试内容为:打字、Word文档编辑、WINDOWS操作、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
(二)面试
根据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则按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考人数未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未达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体能测试
1.综合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评定合格与不合格;
3.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顺序),按招聘计划1:1.2确定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合格者纳入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一年),作为岗位出现空缺时的补录对象,补录对象按照综合成绩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顺序)进行体检、政审等环节。
2.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包括吸毒检测,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招聘计划1:1确定政审对象,超出招聘计划数人员作为岗位出现空缺时的补录对象。政审主要审查政审对象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政审对象及其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
在体能、体检、政审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递补。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确认后将在公安分局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由岳塘公安分局进行集中培训后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所有人员需服从岳塘公安分局的内部岗位调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九、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其工资福利、装备配置、教育培训及日常管理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
(一)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工龄工资)。
1.月工资:勤务辅警根据岗位类别的不同,基本工资分别为1800元/月、2000元/月、2200元/月+月考核奖(按每月考核评岗类别A岗840元、B岗770元、C岗700元、D岗490元),宣传岗位按照业绩发放相应奖金;
2.加班费:按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加班费规定执行;
3.工龄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未执行前按工作每满两年增加工龄工资50元/月);
(二)年终奖:每年按绩效情况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年终奖。
(三)社会保障待遇: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餐饮费:按月给予食堂伙食补助费(500-600元)。
(五)其他福利待遇:加入工会会员享受工会福利,每两年安排一次体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配发制式服装。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不发放任何考试资料或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者无关,敬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2023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