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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湘西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教师70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02 09:24:04
  2023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及时补充我县教育人才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7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成立2023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范围面向全州的, 报考人员常住户口须在州内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州内户籍,户籍认定时间2023年1月1日前。招聘范围面向社会的,报考者不受户籍限制;
 
  (八)本公告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包括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1、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8.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试用期(服务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3年花垣县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告和相关招考信息通过花垣县人民政府网、新花垣微信公众号、花垣教体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7月11日(双休日正常报名,8︰30—12︰00, 15︰00—18︰00)。
 
  2.报名地点:花垣县教体局五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手续: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和三张近期彩色同底免冠半身二寸照片、《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原则上须在考察阶段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花垣县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负责,县人社局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真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研究提出意见,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州人社局备案,可适当降低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合卷考试,总分为100分。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公共基础知识为政策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占总分的2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9:00—11:00。参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7月20日—21日(8:00—12:00,15:00—18:00)到县教体局人事股(四楼)领取笔试准考证,联系电话:0743—722140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与岗位的适应程度。原则上按1:3的比例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报考人员放弃,从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具体以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对笔试+面试的岗位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笔试总成绩又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又相同的,采取复试的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州禁毒委〔2020〕10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花垣县教体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做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终止聘用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拟聘用教职员工从业查询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4号)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以上文件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向社会进行公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对象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六、本公告由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3-7221403?? 13337282666(李老师)
 
  监督电话:0743-7216019(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花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