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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10:55:54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经区党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对象
 
  引进人才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为1993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医卫系统引进人才岗位年龄一般为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具有省卫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人才需求目录)。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引进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须在发布公告之日前取得。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共10个岗位、需求17人。详见《2024年永州市金洞管理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1)。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学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7.金洞管理区在编人员,金洞管理区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准确无误填写。专业审查按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报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考试引进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24年4月15日8:00至4月18日17:00前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相关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资格或其它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对所填写信息真实性负责。
 
  2.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后请在报名网站及时查看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对于缺材料的及时再次按要求提交材料,资格初审合格的才算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因考生自己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初审材料造成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责任自负。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期间每天上午9:00以后发布各岗位报名统计数。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已经提交信息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注:本次考试报考人数与岗位需求计划数比例超过15:1将在面试前增加岗位笔试内容。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1.打印准考证及考试
 
  (1)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网上报名成功且纳入笔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金洞管理区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网上报名成功且纳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金洞管理区政府网站公告)。
 
  注:笔试岗位的考生届时须凭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不再另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2.资格复审
 
  笔试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及其他仅需面试岗位报名成功的考生,应在集中面试前到永州市金洞管理区政务大厅4楼组织部(人社局)405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签字按手印)以及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资格或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工作单位(指纳入编制管理范畴或国有企业等)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4,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逾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均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列入面试对象,笔试类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因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末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递补对象,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3.考试方式和内容
 
  (1)若进行笔试,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及教育心理学》,医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笔试实行百分制。
 
  (2)面试方式及内容。教师岗位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备课时限30分钟,讲课时限15分钟,满分100分;医生岗位采取专业知识问答方式进行,时长10分钟,满分100分;其他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长1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统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凡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否则不列为体检对象。参加笔试岗位的考生,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引进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4.成绩合成和排名
 
  需笔试岗位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若面试成绩还是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面试成绩排名。仅面试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排名。
 
  (三)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实行等额考察。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只递补一次。对无故放弃体检或考察人员,将纳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四)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永州市人社部门官网或金洞管理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办好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一)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区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对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二)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金洞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区财政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三)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区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在金洞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由区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的人才,由区财政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
 
  (四)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区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区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
 
  (五)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引进人才服务期及相关要求。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到我区工作的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拟引进人才签定聘用合同后,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调动,要求辞职的需提前3个月向主管部门和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服务期内确因特殊原因经批准调离、辞职的不享受相关待遇,期间享受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须全额退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洞管理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6-3859939(金洞管理区组织人社部门)
 
  监督电话:0746—3858220(金洞管理区纪委监工委)
 
 
 
 
 
  金洞管理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