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2023年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全面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集聚支撑和引领祁阳高质量发展的各类人才,祁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重点引进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本科学历。
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祁阳市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
二、引进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设32个职位,需求74人。详见《2023年祁阳市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可通过祁阳新闻网(http://www.qynews.gov.cn/)及祁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qy.gov.cn/)查阅。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或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8.已纳入我市编制管理人员,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定向培养人员、“三支一扶”人员,已与我市市属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
9.在我市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辞职、辞退和进入录用聘用公示阶段后放弃未满两年的;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审计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名称按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填写。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引进岗位专业要求相近,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6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1.报名。考生必须在2023年4月16日17:30以前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s://yzs-zk.bftrs.com/)进行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须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所填写信息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引进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2.资格审查。先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需在集中面试前一天到祁阳市进行现场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2023年祁阳市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查时学历学位证明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或硕士阶段成绩单(加盖就读院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即可。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④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面试
资格复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在祁阳市举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教育类职位的,采取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应聘其他职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选,所有入围体检人选的面试分数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合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和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岗位要求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面试排名递补一次,如递补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则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祁阳新闻网(http://www.qynews.gov.cn/)及祁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qy.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后,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所有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优惠政策
根据《祁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本次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市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4000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的,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市工作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经用人单位申请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可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祁阳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市财政给予5-2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市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在我市中心城区内无固定住房的,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在祁阳市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由市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职称的,由市财政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50%,第三年兑现25%,第五年兑现25%。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发放的各类奖金,3年内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市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市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六、有关要求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2.引进人才签定聘用合同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要求辞职的需提前3个月向主管部门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服务期内因自己单方面原因违约的,除退还已享受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外,还需按聘用合同拟定事项履行违约责任。
3.本次引进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情形,记入祁阳市诚信档案库,两年内不得参加祁阳市组织的人事招聘考试。
4.本次面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疫情防控要求。在人才引进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祁阳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0746-3260862
附件:
中共祁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