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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永州市新田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30 11:39:50

新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基层组织,优化社区干部队伍,提升我县网格化服务管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根据龙泉、中山两个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者缺额情况,确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7名。(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新田县户籍(含因升学将户籍转出至学校所在地的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①原龙泉、中山两个街道6个社区(朝阳、中山、新华、双碧、双胜、秀峰)中的29个网格村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②具有助理级以上社会工作师(含3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等其他条件;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大学生、在职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新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t.gov.cn/)、新田新闻网(https://xintian.rednet.cn/)、新田发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报名地点:新田县人防大楼三楼南区办公室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位条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位所需的各类证件均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取得;

②《新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③原龙泉、中山两个街道6个社区(朝阳、中山、新华、双碧、双胜、秀峰)中的29个网格村社区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工作证明(见附件3);

④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其中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认定。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共一科: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法律、社区治理服务基本知识、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2)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示与查询:笔试成绩在新田县政府网公示。

笔试按招聘计划比例1:3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职位。

笔试注意事项:

a.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须知,开考前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笔试考点。

b.考生入场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开具带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准考证原件,证件不全者不得入场。开考后30分钟未入场者取消笔试资格。根据实际做好个人疫情防控防护措施。

c.除考试另有规定外,考生只准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等规定的文具。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考场内。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者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需达到50分方可入围面试。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面试公告发布后不予递补。

(2)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加试一场笔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并按规定将毒品毛发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体检费用按体检医院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对体检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七日内向新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当场复检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实际需要、严格审查把关,对拟聘人员参照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者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在报考同一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新田县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以接受竞聘人员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正式办理入职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及聘用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街道组织并与新招聘的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原则为3年(首次聘用约定3个月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由所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并报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备案,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待遇保障

经街道办事处登记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进行评岗定级,按照社区工作者相关政策落实待遇。

六、其他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都将在新田政府网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

5.本次招聘有关经费由县财政予以全额保障;招聘过程中遇相关问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领导小组研究。

6.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及政策咨询:

新田县委组织部 0746-4722234

新田县民政局 0746-4712124

新田县人社局0746-4781396

附件:附件1 新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位计划表

附件2 新田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附件3 工作证明

新田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