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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永州市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8 11:37:40

2023年永州市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消防文员公告

 

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因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消防文员一名,详情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不良嗜好;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吃苦耐劳,保守工作秘密;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四)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对象

招收对象为18至30周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具有工作经验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工作岗位与职责

招收对象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擅长行政公文。

工作职责:做好资产清查和管理、协助材料撰写、内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报名须知

根据工作要求,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08:00至8月25日17:00

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到招聘QQ邮箱:412244509@QQ.COM,联系人:陈磊,联系电话:13874057119

咨询时间为国家法定上班时间(8:00-12:00 14:30-17:30)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会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进入招聘考核流程。

五、报名资料

1、《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填写后打印并本人签字;

2、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5、有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提交单位工作证明以及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相关辅证材料),退伍军人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提供退伍证或相关证件照片(含个人信息两面)。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律取消招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六、体检

招聘对象接到心理测试面试通知前按要求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录用签订合同后由所在单位报销,未录用人员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工资、福利待遇

(一)薪酬面议;

(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如遇加班,节假日加班费均按本单位政策补贴;

(三)合同约定期限内工资随工作年限、等级递增;

(四)购买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相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入职满一年加入工会组织按规定享受工会相关待遇;

(五)年底发放一次性奖励工资;

(六)由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提供制式服装、工作餐,每年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子女入学等优抚优待。

(七)根据工作及业务能力可参加评优评先、立功受奖。

招聘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招录考核。考核按资格审查(含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的顺序进行,逐项淘汰(前一项“合格”者方有资格进入下一项考核)。通过全部考核的人员,按照专业测试、面试予以综合赋分。考核时间安排将提前2天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在考核合格对象中按照不超过招录计划1:3的比例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在招录考核整个过程中发现有招录者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取消招录资格。

九、公示及录用

(一)我大队将拟聘用(替补)人员名单在“东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列为可聘用对象。

(三)订立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入职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劳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

(四)补充聘用。在试用期3个月内,聘用对象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从公示替补对象中依次替补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全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相关考核事项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及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报考人员,请确保所填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并及时查看短信通知。招聘过程中报考人未按通知要求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录消防文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