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双牌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4.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无吸毒史、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反应机敏,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2)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有法院、检察院法律工作经历2年以上,且工作期间有考核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不予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本辖区从事律师工作的。
7.有其他不宜从事聘用制法官助理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8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双牌县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附件1)。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证明,考核优秀证明,近期两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等材料交至双牌县人民法院五楼511办公室。
3.招聘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比对招聘职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可详细咨询招聘机关,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报名。
4.报名无需缴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双牌县人民法院。
3.笔试科目:《法律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4.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报考人员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等行为,将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通知:笔试阅卷结束后,招聘机关将及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情况。
(三)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由体检机构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考察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招聘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人选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招聘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机关对拟聘用人员在双牌县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后,视情况续签。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作出聘用结论之日起3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
(八)候补
进入面试未被聘用人员建立备用人员库,当出现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候补对象,完成相应聘用程序后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法官助理薪酬待遇为年薪55000元,上述薪酬待遇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及单位缴纳部分、工会福利等。享受食堂就餐补贴。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0746-7729755咨询。
六、本公告由双牌县人民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附件:1.《双牌县人民法院2023年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表》
双牌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