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战略,集聚支撑和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高质量人才,宁远县委、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2024年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员,充实我县人才队伍。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到本科学士学历学位;县属国有企业类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引进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留学回国的还应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人员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以后出生。
三、引进岗位和数量
本次拟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共28个岗位、需求28人,具体岗位详见《宁远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或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并在限考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
8.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纳入我县编制管理或已与县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通过县组织、人社部门公开招考或用人单位自主招聘的);
9.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辞职或者参加我县人才引进进入聘用公示阶段后放弃,及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取消聘用未满2年的;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存在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2.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方式以网络报名为主。报考人员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对照报考岗位所属的类别,一并发送至需求目录(附件1)所指定的邮箱。发送报名邮件时应按照“岗位代码+单位名称(主管单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报名邮件,并对照所属的岗位发送至相应的邮箱。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
3.资格审查。①初审。各用人单位对照考生所报送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束后,其结果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考生(考生报名的邮箱或报名表中预留的电话号码)。若考生已成功发送邮件报名,但未收到我县反馈的资格审查结果,可致电本公告后附的具体岗位联系人进行查询。②复审。在面试考核之前由各招录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供《宁远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包括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科成绩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包括硕士研究生和本科阶段)以及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以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如果本人因事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以出具书面委托由委托人代为进行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改报其它岗位。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引进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与岗位所招专业进行对比认定,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备案。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
2.面试科目及内容。根据不同的岗位,面试采取试教、业务知识问答、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其中:教师类岗位采取试教方式进行;医卫类岗位采取业务知识问答方式进行;县属国有企业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参考人员面试分数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岗位面试人员面试分数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合格。对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的面试分数需达到70分及以上)。体检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岗位要求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才。考察阶段及考察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才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24届应届毕业生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规定的资格证书后,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规定资格证书的(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按规定无条件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待遇
所引进的人才按照《宁远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宁人才发〔2020〕1号)的相关规定享受生活补贴、岗位聘用、科研支持、住房保障、公共保障、优化服务等相关政策待遇。
七、其他
1.引进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不得参加县外招录(聘)和选调考试,不得调离宁远,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引进人才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调离宁远或辞职的,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已享受的人才引进政策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等全额退还县财政。
2.本次引进工作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引进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宁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中共宁远县委组织部人才室0746-7223263
附件:1.宁远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需求目录
3.宁远县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人才报名所需资料汇编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诚信考试承诺书
中共宁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