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岗位共24个,工作人员共25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江华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报考人员可通过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查阅相关信息。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符合岗位放宽年龄条件的,最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0月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表(见附件1)为准;
7.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已属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此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委托他人代报的,则由代报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代报人需提供:委托书(附件2)、报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各种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报名登记表(附件3);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已为国企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隐瞒实情等导致无法正常完成聘用手续的,自行承担责任;⑥岗位条件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主管部门认定,人社部门备案。
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根据《关于印发<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享受应届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认定的结果为准。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如下:
(1)县融媒体中心:新闻记者岗位笔试内容为新闻采编专业知识;
(2)其他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
2、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考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委托书(见附件5)。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则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8日
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对于被取消的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书面申请复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百分制。
(1)县融媒体中心新闻记者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2)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三天书面告知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面试名单公布前可按成绩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2面试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面试平均分或合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四)成绩合成
(1)县融媒体中心新闻记者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2)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面试的成绩总分排序(含最高分和最低分)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原则上不得要求其重复体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入围同一岗位的面试人选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入围递补;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以面试的成绩总分(含最高分和最低分)从高到低入围递补, 递补一次。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七)公示
招聘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面向社会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列为我县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到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人大、政协、纪检有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身份证遗失的仅限临时身份证或贴有照片并加盖公安派出所印章的户籍证明可使用。因手机须统一管理,本次招聘过程均不使用电子身份证件或驾驶证等其他证件)。笔试准考证贯穿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整个过程,请保留到聘用完成后。
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都将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的“人事信息”上公布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人员报考有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岗位,一经录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本次招聘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
本次招聘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46—2317800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46-2320811
附件:
2.代报名委托书
5.代领准考证委托书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