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23年屈原管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区纪委监工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名,其中高校毕业生17名(“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2022届、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村(社区)干部1名(全区范围内任职满 1 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2023年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5年5月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及以后出生;其余以此类推。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7.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8.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的招聘岗位。
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023届毕业的考生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高校毕业生报考有执(职)业资格要求的医生岗位,若未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的,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执(职)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关系。报考屈原中学教师岗位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现役军人;
8.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屈原管理区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要求公告发布
2023年屈原管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岳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ueyang.gov.cn)”和“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官网)(www.quyuan.gov.cn)”发布。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5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5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电话:0730-5722366。
3.报名材料:
①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须在有效期内)。
④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⑤现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⑥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⑦户口本(有户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户口本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⑧村(社区)干部须提供区党委组织部加盖公章认定为“我区范围内任职满 1 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证明。
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按承诺制报名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4.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未按要求报名无效。②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③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名现场查验考生的报名信息和材料。按承诺制报名要求,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发放。由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8日—6月9日到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西301室领取。
4.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30%(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综合管理类基础知识占比70%(管理岗位中的文字综合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30%+文字综合基础知识占比70%),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20%+专业基础知识占比80%(主要内容是与招聘岗位名称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岗位类别分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相同岗位类别笔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同进入面试)。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达不到1:2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处理办法同上)。面试对象名单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四)面试
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屈原中学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教;试教内容为与岗位名称相适应的学段、学科教材章节。试教共40分钟,备课30分钟,试教10分钟。试教满分为100分。其他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察组面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的90%。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1.考察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
3.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递补规定
综合成绩公布后,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对象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www.quyuan.gov.cn)”公布。
(九)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按规定程序到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3年(包括试用期)。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特别要关注从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错过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业务咨询电话:0730-5722366(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30-5715028(区纪委监委)
附件:
1:2023年屈原管理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