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湘阴县决定2023年面向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计划
文秘类12名,财务类16名,统计类4名,农技类3名。详情见《湘阴县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
为湘阴县行政事业单位(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各中小学、医院)范围内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敬业精神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录用后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4、单位、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其他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4、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
四、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8 月2日-- 8月 4日
2、报名地点:湘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30-2260012.
3、报名办法:本人申请,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持本人身份证、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毕业证、学信网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工作经历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开考比例:原则上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达到3:1后方可开考,如报名人数没有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申请,报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选调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20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80分,总分100分。闭卷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评定。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与拟调任职位匹配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四)递补规定
1、因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2︰1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选择岗位
未确定单位的岗位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聘用单位,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未按时参加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
(六)办理手续
拟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符合条件者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条件者回原单位。
附:1:湘阴县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2:湘阴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湘阴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