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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张家界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1 10:44:33
  2024年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改善我局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的现状,充实工作力量,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县委编办核准使用编制、人社部门同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乡镇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为确保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县人社部门参与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24年计划面向全县乡镇全额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具体选调计划及条件见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angzhi.gov.cn/)查询。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五)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8日至2006年8月8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受到党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9日至8月13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地点: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7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洋18890690362
 
  (三)报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载《桑植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用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手写,准备两张同底证件照)→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到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编制部门审核→持报名表和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工作处进行报考资料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初审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收取一张报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报名成功。
 
  (四)提交报名信息要求及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到岗位职位代码和选调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选调单位,待面试、体检、考察结束后,由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分配到具体单位。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8月14日—8月16日
 
  领取地点: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7室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官全部委托第三方人才测评机构抽取。
 
  (一)面试
 
  1.面试内容及分值。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须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时间:2024年8月17日
 
  4.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二)考试成绩排名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官最高分高低进行排名,最高分相同的按第二高分次序排名,如第二高分也相同的按第三高分次序排名,依次类推。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办理流动调配。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按照考试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调动
 
  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angzhi.gov.cn/)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流动调配手续。自暂缓做出流动调配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流动调配程序。
 
  九、纪律规定
 
  报考人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纪违规。对替考、围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2024年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业欢
 
  副组长:蔡超强熊东建邓永杰向地洋
 
  成员:刘洋胡晓悦周叙雄马相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7室,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3974455606
 
  十二、本次公开选调相关政策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