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5日讯: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1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2022年张家界市直学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计划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二、引进条件
(一)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市外人才(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操作规程》相关规程进行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3.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的是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2017年以来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前置学历为大学本科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本次引进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随到随引。
三、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
采取在张家界人才在线网(www.张家界人才在线.com)在线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8日至7月18日。报考人员直接登录(http://www.张家界人才在线.com)网站,在“综合申报——人才引进——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中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用人单位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告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的时间为:2022年7月2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地点: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44—8350095,地址:市区子午西路)。
资格复核需本人在现场进行。资格复核时须提供《张家界市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申报)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提交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两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由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引进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天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面试时间定于2022年7月22日,面试地点设在张家界市民族中学(详见准考证)。面试主要方式为试教,主要测试从事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立70分的面试成绩合格线,即面试成绩≥70分的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四)体检
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另需增加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在公安部门查询违法犯罪信息,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做出考察结论。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聘用
市委教育工委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报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服务五年以上(自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引进协议后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张家界市人才引进诚信档案。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四、引进待遇
引进待遇按照《张家界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规定执行。
(二)职级待遇。在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分别享受七级职员、八级职员职务经济待遇;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经认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经济待遇。
(三)享受购房补助、安家费和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享受购房补助30万元、安家费10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2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享受购房补助10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1500元。硕士研究生中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院校均为“双一流”高校的享受购房补助5万元、安家费4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本科、研究生任一毕业院校为“双一流”高校的享受购房补助4万元、安家费3万元、五年内每月生活补助500元;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院校均非“双一流”高校的享受购房补助3万元、安家费2万元。上述购房补助在张家界市城区内购房后分两次发放。
(四)享受人才服务“绿卡”待遇。享受免费进景区、医疗优待和子女就近入学等优待服务。
(五)其他待遇。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在外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可按照同级对口原则调入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张家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有关人员在引进工作中违法违纪违规的,将依法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张家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张家界市教育局人事科:0744—8223922
张家界开放大学:0744—8323192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0744—835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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