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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株洲市攸县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2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10:00:25
  攸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城区学校扩招和化解大班额导致教师缺额严重的问题,促进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激发教师队伍活力,经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办学校选调部分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计划
 
  面向全县公办学校选调在编在岗教师121名(不含攸县一中选调的人数),其中城区初中教师70名、小学教师41名、特殊教育教师3名、幼儿教师7名,详见《攸县2024年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设置计划》(附件1)。
 
  三、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优良;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2.具备攸县教育系统正式教师编制身份三年以上(指2021年8月31日前入编的教师,其中偏远山区学校对岗招聘的教师要在2019年8月31日前入编),且在同一基层学校所辖学校工作三年及以上的教师(因攸县二中、三中、四中初中部2024年暑期不招收初一学生,其初中部教师报考城区学校教师选调,可适当放宽学校工作年限)。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报名初中教师须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小学教师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名特殊教育和幼儿教师须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必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5.在我县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因试用期内考核为“不确定档次”的视同为合格)的教师。
 
  6.处分期内和正在被立案查处的教师不得报考。
 
  (二)其他要求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已聘一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报考时必须承诺:若考入学校无相应岗位职数愿意降低岗位等级聘任。
 
  3.2022年评聘为副高级教师及以上、2023年评聘为一级教师的不得报考;已经获评乡村资深教师或基层教师系列职称的教师不得报考。
 
  4.县属高中且担任高中课程的教师不得参与本次城区小学、初中教师选调;全县在初中任教的教师不参加本次城区小学教师选调;全县在岗幼儿教师不参加本次城区小学、初中教师选调;鼓励具有初中教师资格目前在小学任教的教师,申报城区初中教师岗位。
 
  5.各学校上报的紧缺科目教师,原则上不参加今年的城区学校教师选调,视情况顺延一定时间后可参加城区学校教师选调。
 
  四、选调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选调公告通过攸县政府门户网和教育通知群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7月20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攸县教育局(攸县发展中心1070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
 
  4.资格初审: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接受报名。
 
  5.报名材料:①本人下载填写《攸县教育局在岗人员工作调动报名审批表》(附件2),由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学校公章;填写《2024年城区选调考试承诺书》(附件3)。②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一寸免冠近期彩照2张。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总分100分。
 
  1.领取《准考证》。7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政工股(发展中心1012室)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本次笔试内容不分岗位和科目,笔试内容统一为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师风、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文化常识。笔试时长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2024年7月25日上午9:00至11:00。
 
  4.笔试地点。震林中学。
 
  5.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违纪舞弊的成绩记零分。
 
  (四)公示
 
  1.确定拟录取对象。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设置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拟录取对象。
 
  ①根据选调岗位设置的计划,按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等额确定拟录取对象。
 
  ②当选调岗位计划录取不满时,可从其他选调岗位所剩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且经本人同意后进行调剂,确定拟录取对象。调剂原则为:计划录取不满的初中选调岗位,可从其他初中岗位考试合格人员或符合初中教学资质的小学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计划录取不满的小学选调岗位,只从其他小学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计划录取不满的特殊教育选调岗位,可从小学或幼儿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计划录取不满的幼儿教师岗位不予调剂。
 
  ③当调剂后设置的计划还录取不满时,由选调学校同意根据所剩考试合格人员所报的选调岗位,调整学校选调计划确定拟录取对象。
 
  2.确定拟选调对象。对拟录取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复审不合格将取消其选调资格,并从所剩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对象,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选调对象。
 
  3.公示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攸县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递补
 
  有放弃选调资格或公示期举报核实不符合选调资格的,从岗位所剩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六)办理调动手续
 
  1.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2.明确服务期限。本次选调的教师在选调岗位上至少服务三年。
 
  五、特别提示
 
  1.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选调方概不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本次城区学校选调在编在岗教师政策由攸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0731-24223810(攸县教育局政工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0731-24228766(攸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攸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