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住建局(人防办)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驻市住建局(人防办)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相关信息通过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8日上午8∶30-10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科(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21号804室)。
3.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
(1)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详见附件1。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时间、地点
公开招聘的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吸毒项目检测(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单位具有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领导职务的均不予保留。
七、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八、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事科:0731-28686023、0731-28686025
(二)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6010
附件1 2022年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