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2024年,常州市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常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心理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9日后出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29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2024年8月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时),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时间截止报名时),可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changzhou.gov.cn),常州市农业农村局(https://nync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7月29日9:00—8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7月29日9:00—8月1日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栏内查询。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即报名成功。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8月2日9:3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4年8月7日10: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czks.czrsj.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由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知识、能力素质以及岗位相应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在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网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与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常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2225、85682233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9158、85682210
七、本公告由常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