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常州市天宁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2024年,常州市天宁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四)招聘岗位中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须于报名前取得。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cztn.gov.cn/)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天宁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竹林北路256号1号楼15楼1560室)现场报名(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也可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2024年天宁区公开招聘“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tnqwjjzzrsk@163.com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6日9:00——10月18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以天宁区卫生健康局通知为准。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考试的时间和地点,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考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附件2),到指定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考试报名费100元,则可以参加考试,现场发放考试通知单。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等相关证件。
(4)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
(5)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形式根据岗位报名及资格复审通过情况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天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监督。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天宁区聘用制人员有关政策文件执行,工资待遇原则上按照同岗同酬确定,具体以劳动合同为准。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
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与同类事业编制人员享有同等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培训、进修、假期、工会福利等待遇。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69661724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69660807
八、本公告由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天宁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