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常州市金坛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常州市金坛区卫健系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30名,其中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5名,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生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热爱护理专业,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
(二)身体健康,无药物过敏史、无传染病及慢性疾病,体检合格;
(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助产)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具备相应学位证书。除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承诺2023年能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能提供空白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且无社保缴费记录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3.往届生须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证,且目前为二级甲等综合(含)以上医院的在职职工。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在聘用时需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无其他人事、医疗等纠纷;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27日至2005年4月7日之间出生)。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00-4月7日16:00。申报者登录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tan.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常州市金坛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申报表》,以“姓名+学历+专业”重命名,发送至邮箱:jtrmyyrsk@163.com。
2.报考人员加入“2023护理招聘群”(QQ群号:228582062),在群内确认报名并查询与本次考试相关通知。
3.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4月14日(周五)7:30-16:30。
地点:金坛区金坛大道150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2023年常州市金坛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申报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二级甲等综合(含)以上医院工作佐证材料(如:上月社保缴费凭证);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正面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确认,受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4.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缴纳100元报名费并现场领取考试《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基本信息通过现场确认后信息将不得进行更改。
3.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及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行咨询。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及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护理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护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8:00-9:00,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护理操作考核
1.操作考核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
2.操作考核地点:金坛第一人民医院技能培训中心。
3.考生按抽签顺序参加护理操作考核。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护士服、护士帽、护士鞋和护士表等。
(三)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护理操作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笔试成绩、护理操作考核成绩和综合成绩将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tan.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成绩同分,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tan.gov.cn)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系统招聘考试的资格。
(二)公示结束后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参照企业人员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因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2829363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19-82821601,0519-82827770
附件:2023年常州市金坛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申报表.docx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