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3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5日9:00-16:00
2023年5月6日9:00-16:00
地点: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A馆(常州市新北区珠江中路科技园5号)。
二、资格复审对象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的面试人选,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的面试人选,如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资格复审具体事宜
(一)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社部门将通过电话联系方式通知资格复审对象,请上述确定的资格复审对象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复审时须携带《资格复审表》(附件1)(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单位核验材料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2.其他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等相关证件;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3.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并以第二学位(全日制)报考的,还须提供第二学位对应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认证网站上获取的核验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盖有教务部门印章的课程设置证明和成绩单等)。
5.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人员,须提供《“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其中:
(1)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学校出具空白协议证明);
(2)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的,还须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此期限内的相关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和《“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7.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8.按“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和《“2023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2)。
9.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党员证明等)。
(三)报考资格与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证书、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等),招聘公告未明确取得时限的,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按岗位面试人选确定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五)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四、其他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复审部门联系表》(附件3)。
附件:
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