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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9 09:37:34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3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5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名单:2023年5月24日公布于学校人事处网站;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25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26日16:0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3)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已取得的高等教育阶段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

(5)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证明;

(8)自荐材料。

报名材料中的(1)~(7)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在初次考核签到时交至考场监考人员。

2.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邮箱(见附件1)。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专业+毕业学校”。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过程中,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咨询,在陈述申辩和异议处理时间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在报名、考核和录用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4.本期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czie.edu.cn/)“人事处-人才招聘”栏公告。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流程

(一)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学校人事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

(二)考核方式

1.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专业技能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根据不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设置笔试、试讲、技能考察等环节,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方式及所占比例见后续考核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最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面试成绩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三)考核时间

考核的时间预计在6月左右,具体的时间和地点提前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告。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教师岗的还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进行考察,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根据学校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入职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调动手续,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2210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332028

附件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表.xlsx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