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审务保障中心招聘派遣制审执辅助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根据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招聘天宁区法院审务保障中心审执辅助人员10名,实行社会化管理,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1(审执辅助人员):5名,主要协助法官做好司法审判辅助工作。
2、岗位2(审执辅助人员):5名,主要协助法官做好审执事务类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志愿从事审执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精神,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2、具有常州市户籍(2023届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3、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劳动教养和治安处罚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或除名、辞退)、军籍、党籍、团籍、学籍处分的;
(4)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有犯罪嫌疑,尚未作出结论的;
(5)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岗位条件
岗位1(审执辅助人员):
1、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3日至2003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岗位2(审执辅助人员):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23日至2003年5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速录技能、退役军人或法律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资格审核均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通过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网(http://fy.cztnfy.gov.cn/)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下载并如实填写《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审务保障中心派遣制审执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应聘人员需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通过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tianfzzc@126.com。联系电话:85359991、85359698;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3日至5月30日;
3、报名所需相关材料:
(1)本人免冠2寸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及个人页原件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7月31日;
(5)在职人员报考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佐证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到发件邮箱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审核,收到审核通过的邮件回复,方视为报名成功。资格审核通过及审核不通过的修改意见均会通过邮件回复。资格审核通过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4)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的,视为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建议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如因错过报名截止时间造成的报名未成功,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网(http://fy.cztnfy.gov.cn/)通知。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知识和法律常识,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2、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由天宁区人民法院组织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
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天宁法院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天宁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后,在天宁法院及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2、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根据市、区有关规定,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常州市常天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审务保障中心社会化用工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审执辅助人员报名表
2023年5月22日